关于举办许昌市第六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暨 第三届戏曲专业演奏员器乐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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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许昌市第六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暨 第三届戏曲专业演奏员器乐比赛的通知

报名时间:03月02日-09:30 ~ 05月10日-06:00

活动时间:06月02日-09:30 ~ 06月10日-05:30

活动地点:许昌市群众艺术馆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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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各县(市)文广新局、东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市群艺馆:

为促进我市戏剧艺术繁荣与发展,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戏剧表演人才以及优秀戏曲专业演奏员,迎接河南省第九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许昌市第六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及许昌市第三届戏曲专业演奏员器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昌市第六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

(一)参赛资格

1.各专业戏曲表演团体(含民间职业院团)的优秀青年演员。

2.报名参赛演员年龄原则上要求18岁至35周岁。

3.超过年龄的参赛选手,可以参加市级大赛,但向省第九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推荐时须依照省厅关于年龄的规定。

(二)参赛办法及报名

1.本次大赛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市)文广新局组织协调。

2.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及各参赛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条件推荐。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选手参赛和获奖资格。

3.参赛选手由各县(市、区)艺术表演团体自行选拔推荐,统一报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4.各参赛单位推荐选手名额为3-6人,原则上不能突破。特殊情况须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增加推荐名额。

5.参赛选手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10日,逾期不予接收。

6.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许昌市第六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1,报送一式两份),由参赛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共文化艺术科。联系人:张帆、何艳芳,电话:2965934。

(三)赛事规则

1.参加剧目包括豫剧、曲剧、越调、京剧等剧种在内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和经加工整理的传统戏。要求“唱、念、做、打”并重,全面展现戏剧表演艺术的魅力。鼓励演员在唱腔、表演方面做有利于推动戏曲发展的创新和探索。

2.为避免老戏老演、老演老戏,提倡参赛选手选择2012年到2017年期间,在全省戏剧大赛获奖剧目中的优秀唱段,凡选择新剧目、新唱段,可适当加分。

3.参赛剧目(片段)时间长度为12至15分钟,少于12分钟或超过15分钟者,将酌情扣除一定分值。

4.参赛选手参赛剧目(片段)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5.参赛选手比赛顺序按场次抽签方式排序。

6.参赛选手乐队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四)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根据参赛选手数量,按照比例设置演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另设组织奖及优秀组织奖。

2.评奖办法: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的评委会现场打分、公布,计分评出获奖选手。

二、许昌市第三届戏曲专业演奏员器乐比赛

(一)参赛事项及报名

1.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器乐演奏员,年龄不限。

2.比赛由各有关单位组织选拔,按分配名额统一报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逾期不予接收。

3.各地各单位名额分配:许昌戏曲艺术发展中心各展演部5至8名,各县市专业剧团推荐器乐选手各3—5名。优秀民营剧团可参照县市级剧团推荐选手3—5名参赛。

4.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许昌市第三届戏曲专业演奏员器乐比赛报名表》(附件2,报送一式两份),由参赛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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