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许昌县人民文化馆 “庆七一”书画摄影展实施方案
加强文化建设,加强双拥文化活动的开展,许昌县人民文化馆在县委县政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生日。为隆重纪念2016年七一建党节,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进一府、文化旅游局的领导下决定举办一次“庆七一书画摄影展”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和庆七一为主题,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峥嵘岁月和丰功伟绩,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以生动的事实、伟大的成就、成功的经验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党爱国主题教育,展示许昌县宣传部、文联、文化馆等文化部门艺术作品的个性风采,展现双拥工作的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文化建设氛围。
二、参赛作品类型
本此展览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类、绘画类类、摄影类、其他类型四类。
1、绘画类作品
2、书法类作品
3、摄影类作品
4、其他类作品
三、活动规则
1、参赛作品需充分体现活动主题。立意新颖,格调高雅,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体现参赛者的独特创意和观点;
2、作品征集单位为:许昌县委宣传部、许昌县文联、许昌县人民文化馆(包括文化馆下属特色文化基地尚集书画村),报送人至少报送一幅作品,多报不限(类型自选)。
3、作品必须是报送人亲自创作,其上必须署名,严禁携带他人作品参赛。
4、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四、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1、种类:毛笔、硬笔。
2、非楷书类作品请附释文。
3、书法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整张,作品要求装裱。
(二)绘画类作品
1、种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
2、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
3、绘画作品使用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30cm×30cm的纸张或等同大小的油画布,作品要求装裱。
(三)摄影类作品
1、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装框。
2、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
(四)其他类
1、种类:篆刻、雕塑、剪纸、刺绣等。
2、大小:作品大小(横竖)不限,作品要求装裱或装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2016年6月3日截至2016年6月25日。
2、报送方式:报送时应注单位、姓名、作品题目及联系
方式等。
3、报送地点:许昌县人民文化馆二楼办公室张主任处。
六、参展程序
从6月3日开始宣传并征集作品。截稿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6月27日进行参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