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四届 河南民间艺术展的通知
首页>文件公告>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四届 河南民间艺术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四届 河南民间艺术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省文化馆、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下,全省民间艺术展示展演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对繁荣河南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文【2017】56号)实施,大力弘扬传统文化进一步挖掘展示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精品,激发民间艺术传承、创新与发展,提升中原传统文化影响力,河南省文化厅定于2018年12月13日在河南省文化馆举办“第四届河南民间艺术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四届河南民间艺术展由河南省文化厅主办,河南省文化馆、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承办,各省辖市文化(群艺)馆协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组委会。

    主  任:宋丽萍(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康  洁(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师东坡(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沈国忠(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沈  锋(省文化馆馆长)

                冯  莉(省文化馆党总支书记)

                薛  磊(省文化馆副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协调、联络及指导。办公地点设在省文化馆。

    主  任:师东坡

    副主任:沈国忠  沈  锋  冯  莉  薛  磊

    成  员:霍松园  姚向奎  倪珉子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 参展展品涵盖民间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两大类,包括泥塑、布艺、陶瓷、年画、剪纸、牡丹画、老虎画等传统民间艺术精品。

    (二) 需代表本地区民间艺术特色,有独特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

    (三) 每省辖市推荐作品50-100件,涵盖市、县、乡不同层级,兼顾不同艺术类型。

    三、组织实施

    (一)河南省文化厅印发通知,河南省文化馆、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省辖市文化(群艺)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所有参展项目需于2018年8月15日以前按类别汇总推荐上报,上报征集展品回执单(附件一)后,由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参展展品。所有参展展品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于2018年9月15日以前按类别包装,送至河南省文化馆,并附展品清单(附件二)。

    (三)所有展品由河南省文化馆统一登记、造册,并予以妥善保管。

    (四)为确保参展作品的艺术性和代表性,本次活动按参展项目类别分设奖项。所有奖项将由展演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展展品进行评奖。奖项按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另设大赛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邀请参展组织单位和获奖作品代表参加开幕式,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参加开幕式的各省辖市领队和现场展演的民间艺人,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

    四、活动安排

    第四届河南民间艺术展于2018年12月13日举行。包括开幕式、河南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现场展演和第四届河南民间艺术静态展三大部分,

    (一)开幕式

    时间:2018年12月13日

    地点:河南省文化馆二楼共享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