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岗位管理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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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馆岗位管理职责制度

    馆  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计划、人事、财务、项目和目标工作。

    副馆长:协助开展行政管理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各部室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好目标督察、考核工作;负责日常考勤工作;负责综治、安全、卫生等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日常文书工作;协调各部室参加各类文艺展演活动;对馆内各类培训班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

    后勤财务室:负责对全馆所有收支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负责发放全馆人员的工资福利、代扣各类保险、公积金、医疗金;负责办理每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种证件的缴退;负责购买各种发票、收据,统一管理发放,收回销号;负责收取经营部门的租金及水电费;负责文化馆固定资产和车辆、服装道具等资产的管理、盘存、核帐工作;负责全馆人事工作,办理职工调动、工资晋升、保险等手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评定、呈报等工作;办理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等工作;负责全馆财务人事、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馆离退休人员工作。

    辅导培训部: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的业务指导,联系并及时掌握各镇(街道)文化活动情况;组织一批创作、辅导骨干力量,对全区文化辅导员队伍进行日常管理;牵头组织对基层文艺队伍开展业务辅导和培训;做好培训宣传、学员入学登记、建档等工作。

    音乐工作部: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民间民歌、民谣等音乐素材;组织区内音乐骨干队伍开展音乐创作和演出活动;一年组织开展一次新歌创作比赛。

    舞蹈工作部:负责基层文化工作及各个乡镇文艺骨干的舞蹈素质培养;组织区内舞蹈骨干队伍开展舞蹈创作和演出活动;培训文化群众,每年开展舞蹈培训班,参加舞蹈大赛。

    美术摄影部:负责全区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的辅导、培训、创作及交流工作; 抓好群众美术、书法、摄影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及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收集、上报各类文字图片材料。

    文学创编部(“非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区文学骨干对重点文学作品的创作编排;组织撰写群文调研文章;收集、上报各类文字、图片材料;负责文化馆网站管理工作;搜集、整理、继承、挖掘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收集、整理、申报登记,信息宣传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等日常事务工作。


    许昌县人民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