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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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市、区)文广旅局,许昌广播电视台,市县有关文旅企业: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豫广发〔2023〕5号)和《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豫广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01

    创作主题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着重突出关于文旅文创融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益宣传等主题进行创作。



    02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3月25日前



    03

    征集方式

    1定向征集。许昌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原则上许昌广播电视台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推荐上报的原创作品数量不少于4部,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上报作品不少于2部。

    2公开征集。具备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能力的各类媒体媒介、广告及艺术设计单位、各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04

    征集及格式要求


    按照《省广播电视局2023 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求和格式进行创作。



    05

    作品报送


    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连同作品的音视频 U 盘或光盘报送至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科。


    联系人:赵永超

    联系电话:0374-2962095

    电子邮箱:shiyeke778@163.com

    邮寄地址:许昌市广电大厦2015室

    邮政编码: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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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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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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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提取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