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市、区)文广旅局,许昌广播电视台,市县有关文旅企业: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豫广发〔2023〕5号)和《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豫广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着重突出关于文旅文创融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益宣传等主题进行创作。 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3月25日前 1、定向征集。许昌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原则上许昌广播电视台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推荐上报的原创作品数量不少于4部,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上报作品不少于2部。 2、公开征集。具备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能力的各类媒体媒介、广告及艺术设计单位、各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创作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按照《省广播电视局2023 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求和格式进行创作。 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连同作品的音视频 U 盘或光盘报送至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科。 联系人:赵永超 联系电话:0374-2962095 电子邮箱:shiyeke778@163.com 邮寄地址:许昌市广电大厦2015室 邮政编码:461000
附件:
1、《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指导目录的通知》
2、《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3、2023年度河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提取相关附件)